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学院决定近期开展中层干部的选任工作。现根据《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办法》,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职位
1.院办副主任;
2.图书馆副馆长;
3.医学院副院长。
二、选任原则
严格按照《办法》中选拔聘任中层干部的原则,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在院务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选任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不正之风。
6.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含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2.分管教学工作的副职必须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分管学生工作的副职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医学院副院长须医学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四、选任程序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程序如下:
1.公布职位。在全院范围内公布选任职位,
2.民主推荐。院办副主任和图书馆副馆长以会议形式在全院范围内推荐,医学院副院长以会议形式在医学院内部推荐。
3.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报院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充分酝酿后,提交院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拟提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董事会审核后任命。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组织人事处(党群工作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