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度我校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1.学校在职在岗未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2.评审条件按照《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68号)有关规定执行。自2024年起,高校教师系列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
3.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职称,其任职资历可与原任职资历连续计算。
二、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成立职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纸质文档报送学院职改办)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及申报材料的初审、签章工作。教务处负责课时量、教学获奖、教学成果等审核、签章。科技与发展规划处负责专著、论文、课题、专利、科研成果等审核、签章以及查证工作,并提供查询证明。
2.申报人员应选定最能体现本人科研教学水平和业绩的五项代表性成果,限论文、著作、发明专利、转让成果、一流专业(课程)、作品或获奖,课题不作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供专家重点评审,其他成果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到职称材料上交时(以见刊、证书、正式下文等为标准)。
3.在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凡发现职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合著写成独著,增刊写成正刊或不标明,排名顺序不准确,论文课题级别不准确,项目经费不准确,承担课程及教学工作量不准确,教学质量评价等级或分数不准确,担任班主任和各种行政职务、社会团体职务不准确,学历学位及任职时间不准确,年度考核结果不准确,《公示表》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等,一律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报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此后不再受理各种材料的补充和更换。
5.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文件,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400元,中级职称215元,初级职称110元,初任不收费,高级职称面试费200元。缴费方式待定。
6.我校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高级职称委托吉首大学评审,学院职称评审走人事代理通道,教师人事档案需托管到张家界市人才服务中心,否则不准参评。正高职称通过率不超过40%,副高职称通过率不超过55%。
三、材料的整理与报送
(一)材料的报送
2024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均需网上申报。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资格审查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中的个人网厅界面,网址为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网址: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82203beec21d4d31965a6d1b10e001c6.doc进行申报。
(二)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及要求
1.参评材料按《关于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和要求》整理装订。所申报的学科原则上应与申报材料(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研究方向、论文、课题、成果、奖励等)一致。“分支专业”按照《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要求填报。
2.《公示表》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袋,一份报送院职改办(含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电子版)。
3.《聘任书》请依据职称聘任文件填写,三年一聘或五年一聘,并确保现阶段在聘期内。
4.《公示表》《评审表》中填写的内容,由所在单位逐项初审并签章(主要审核《公示表》《评审表》和上交材料内容的吻合度),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签章。
5.个人申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逐项初审签名并盖章(主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相关职能部门逐项审核并签名盖章。
6.研究生初任助教后两年评审讲师,若无助教证书,请补交《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并将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套印在表后面。讲师评审材料装订请参照讲师材料的目录,与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不一样。
(三)其他
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进行业绩述职与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张家界学院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协议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后交两份到学院职改办。
3.审核著作请同步提交WORD电子版到科技与发展规划处(无电子版不审核),外文刊物请本人翻译成中文并签名。
四、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责任单位 | 材料收取地点 |
11月5日至 11月8日 | 1.各单位学习相关文件,成立职称工作小组,并通知拟申报职称人员; 2.申报职称人员学习文件,整理装订材料; 3.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签名盖章。 | 各单位 | |
11月9日至 11月15日 | 1.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审核并签字盖章; 2.个人职称材料网上申报,单位网上初审。 | 各职能部门 | |
11月28日 |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 2.学院职改办复审材料、收取材料并进行公示; 3.评审高级职称的材料送交吉首大学职改办。 | 学院职改办 | 组织人事处 |
12月8日 | 1.组织抽取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委员; 2.召开中级评审委员会会议,对中级职称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 学院职改办 纪检监察室 | |
12月中旬 | 1.组织抽取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2.召开高评会对高级职称进行评审; 3.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 吉首大学职改办、纪检监察室 | |
12月30日前 | 到省教育厅职改办、省人社厅职改办提交职称备案材料。 | 学院职改办 | 省教育厅职改办 省人社厅职改办 |
2025年4月 | 职称聘任发文 | 学院职改办 |
附件:
1.《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 号)
2.《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0号)
3.《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68号)
4.《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14〕58号)
5.《关于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和要求》
6.张家界学院2024年职称交流群
7.2024年度职称申报相关表格及其他材料
2024年11月5日